关于变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方式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残联系统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同城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下放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事项的通知》(南残会〔2020〕21号)文件精神,南宁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中山路66号金外滩商务大厦502室,电话:0771-2816603, 2832593)不再办理审核业务,各相关单位可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属城区或就近城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
特此通知
南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2月29日